江苏天旭律师事务所
JIANGSU TIANXU LAW FIRM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按照机关党工委《关于同意江阴市司法局党总支部及下属党支部换届选举方案的批复》(澄机组【2021】45号)精神,江苏天旭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党员大会,经投票表决,选举徐军、郑毅军、徐萍芳三名同志为党支部委员,其中徐军同志为书记、郑毅军同志为组织委员、徐萍芳同志为宣传委员。